负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县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