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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称: 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认定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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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认定及思考
2022-10-25           来源: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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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体系最大的优点是有关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优先顺序的规定,明确民事法律关系优先,建立了处罚前的清退制度,鼓励当事人积极退款,换取较轻处罚。但价格法体系以违法所得为基础决定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和罚款金额的制度设置又与清退制度的初衷相冲突,导致价格违法当事人并不愿意完全清退违法所得。因为清退剩余金额不大违法所得较小时,被处罚金额远低于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形。这种状况引发了基层执法人员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违法所得计算标准的激烈争论,即价格违法案件当事人已退款项到底是否应当计入违法所得?不少基层执法人员担心,若不计入,当当事人将未清退金额控制在最小金额时,制度漏洞就会被无限放大,导致行政处罚几乎没有意义而计入违法所得又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制度,对价格执法有着重要意义。

一、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法律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在确立“违法所得应当没收”原则的同时,从法律层面确立依法退赔的违法所得不予没收的基本原则。而价格法律体系所涉违法所得就是属于该条款规定的“依法应当退赔”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都规定了价格违法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的义务。因此,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认定,相较于一般行政违法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包含三个方面内容:

(一)责令退款属于行政命令

责令退款是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属性上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对此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救济。因此,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退款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应当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二是在调查终结后作出,因为责令退款应当以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为基础;是应当在行政处罚告知前作出,以确保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权。

(二)违法所得应当是定性事实

一般行政违法案件中,行政机关调查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基本上就是调查阶段的违法所得,即以违法行为开始和调查终结时间为节点,计算当事人在此期间实施违法行为所获款项,调查终结后当事人对违法所得处理不会影响涉案违法所得的认定。但价格违法案件不同,行政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应当依法责令当事人退款,最终违法所得会因为当事人退赔金额而发生变化。当事人退款前客观上存在的违法所得,并非处罚定性阶段的违法所得。当事人在行政机关限定期限内退款后的余额才是作为定性处罚事实依据的违法所得。

(三)违法所得应当具有一致性

违法所得是当事人违法事实的重要部分,对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起到证明的作用,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无论作为违法事实还是证据,违法所得都应当具有确定性。价格法律规范规定的法律后果,普遍要求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以违法所得为依据确定法律适用和处罚金额。因此,没收的“违法所得”和作为处罚金额计算基数的“违法所得”必须是一致的。目前有观点主张将退款从没收的“违法所得”剔除,不予没收,但罚款仍按没有剔除退款的“违法所得” 计算。这会导致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之间的矛盾,即没收违法所得时认定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或是已经剔除退赔款的违法所得,而决定罚款适用法律依据的却是有违法所得或没有剔除退款的违法所得,同一违法行为出现两个“违法所得”或者说“两个违法事实”。

二、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认定依据,除本法外,下列法规规章属于有效依据:

(一)《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这部行政法规第十六条对一般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内涵作出了界定,即“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这部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以14号令发布的行政规章对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计算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即退还的多收价款不以违法所得论处,全部退还的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具体内容如下:

第九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1.无合法销售或收费票据的;2.隐匿、销毁销售或收费票据的;3.隐瞒销售或收费票据数量、帐簿与票据金额不符导致计算违法所得金额无依据的;4.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的;5.应当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规定,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期限届满后逾期不退或者难以退还的价款,以违法所得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6412日发布的《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604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违法所得的认定作出了不同规定:“《通知》所称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多付价款,为经营者实际执行的价格与按规定应当执行的价格之差,均属于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应当全额计算,并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不得以退还后剩余的价款计算违法所得。”虽然这一规定已于201611日由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废除,但在价格执法人员中产生的影响却至今没有消除《通知》规定的违法所得认定方法与价格法建立清退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必须给予摒弃。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这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以37号令发布的行政规章对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合理成本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规定,违法提供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九条规定,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

三、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的法律思考

价格违法案件违法所得认定产生的激烈争执对基层执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实,这并非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而是立法技术问题,应该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加以解决。

(一)完善法律规范立法技术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至第十四条共计11个条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其中7个条文以违法所得为法律适用的条件,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分别处以2万、5万或10万以上罚款。其漏洞如前文所述,导致一定条件下有违法所得的比无违法所得的处罚更轻。因此,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模式规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将有违法所得情形分为两类,规定违法所得低于一定金额的,不按违法所得的倍数定罚,而是规定最低处罚金额,并且相比于没有违法所得的最低处罚金额要高出一定数额,如第七条欧洲杯比分投注_欧洲杯外围app-买球官网:法律后果的规定可以修改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并处10万元以上罚款;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完善退款法律救济途径

价格违法案件中,责令退款属于行政命令,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具体影响。因此,当事人对此应当具有陈述申辩权和复议诉讼权。但国家总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均未交代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虽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罚告知前责令当事人退款,当事人既可以在处罚告知时一并行使陈述申辩和听证权,也可以在处罚时一并行使复议诉讼权,当事人的法律救济权没有受到损害,但在《责令退款通知书》中交代复议诉讼权,使之与同样性质的法律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保持一致,既能确保文书格式的完美,也更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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